加入日期: | 2021.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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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9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 项目名称:**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脑机接口防复吸训练系统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脑机接口防复吸训练系统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
项目名称: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脑机接口防复吸训练系统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4
预算金额(元): 200000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现因戒毒综合治疗馆建设及科学戒毒工作需要,拟采购脑机接口防复吸训练系统4套。该脑机接口防复吸训练系统由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杭州赛翁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合作研发,双方对本系统享有知识产权。根据当时的合作协议,该系统杭州赛翁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生产,以成本价出售给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该系统目前市场上无其他合适产品替代,具有唯一性。
鉴于上述原因,论证小组一致认为:本次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同意采购人向杭州赛翁思科技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该产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赛翁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7月19日 至 2021年07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龙游县湖镇镇十里坪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