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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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6 |
招标代理: |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年度特种设备监督抽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奥体大街**号**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B栋**楼南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 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ZFCG****(*)(S |
2021年度特种设备监督抽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26 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1ZFCG0716(3)(S)
项目名称:2021年度特种设备监督抽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133.2万元
最高限价:133.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拟对111家特种设备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10月10日前,提交抽查结果(包括:一企一档材料、监督抽查工作报告和建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现场获取:(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26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2、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投标人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九、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1)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发布日期: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