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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主城区长宁路南延(圃园路~中央大道)工程招标公告(B3206820342000656001001)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6
截止日期:2021.07.28
招标代理: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主******延(圃园路~中央大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延(圃园路~中央大道)工程已由***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主******延(圃园路
关键词: 工程招标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如皋市主城区长宁路南延(圃园路~中央大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主城区长宁路南延(圃园路~中央大道)工程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高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主城区长宁路南延(圃园路~中央大道)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主城区长宁路南延(圃园新路~中央大道)工程,城市次干路标准,道路全宽32m(3.5m人行道*2+3.5m非机动车道*2+2m侧分带*2+14m机动行道),全长544m,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给水、交通设施及路灯照明。路面结构为12%灰土36cm+20cm水泥稳定碎石+ES-3稀浆封层+6cm中粒式AC-20C下面层+4cm AC-13C上面层,人行道采用6cm花岗岩面层;雨水主管道DN600~DN1000预应力钢筋砼管951m,支管UPVC实壁管DN300526m;污水管道UPVC实壁管DN400~DN500738m;给水主管道DN300球墨铸铁管440m,DN300~DN200螺旋钢管257m;照明设置9m双挑100W+80W路灯32套,3*150W中杆灯3套;小桥1座,宽32.5m,上部1*13m预应力空心板,钻孔灌注桩基础;配套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栏、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具体施工做法见设计图。

2.1.3合同估算价:约1765.52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主城区长宁路南延(圃园路~中央大道)工程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4.1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2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3.4.3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 投标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3.4.5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6 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7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8 项目负责人***

3.4.9  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 7月28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7月28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高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软件园3号楼      地    址:如皋市电信大楼16楼

邮    编:226500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冒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19825285882             电    话:15962935048

 

2021年7月16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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