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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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0 |
招标业主: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招标代理: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沪宜高速公路金仓湖互通工程施工项目JCHHT-SG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沪宜高速公路金仓湖互通工程已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沪宜高速公路金仓湖互通工程施工项目JCHHT-SG标段
招标公告
沪宜高速公路金仓湖互通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6〕10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6-320585-48-01-1133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太仓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沪宜高速公路金仓湖互通工程施工项目JCHHT-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沪宜高速公路金仓湖互通工程设置于沪宜高速公路与太沙路交叉处,采用梨形互通方案建设,初步设计概算约2.366亿元。
(2)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JCHHT-SG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至少须包括路基或桥涵)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2016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至少须包括路基或桥涵)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2016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至少须包括路基或桥涵)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②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4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三个月为2021年4月-2021年6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的,须将原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仓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太仓市县府东路99号
电 话:0512-53590776
联系人***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16005室
电 话:0512-67599004-801
联系人***
E-mail:jzzbsz@126.com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
为做好疫情防控,本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十一开标室(地址:***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5)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