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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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31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天龙矿业采购招标平台-公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对高钠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标单位: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部门
报名地点: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供销部419室
联 系 部门:供销部
联 系 人:牛保山 电话:***
张刚毅 电话:***
审计督察部:曾 建: 电话:***
三、招标日程安排
1、2021年07月14日——2021年07月23日招标公告。
2、报名及发标书时间:2021年07月14日——2021年07月23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30-19:00。
3、开标日期暂定为:2021年07月26日(星期一)12:00时(如时间改变,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四、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1、购买标书费用:200元。(标书费不退还,请在2021年07月23日12:00前缴纳,请提前,以免超出规定时间,造成无法参与本次投标;如投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在2021年07月31日前到我公司开具,过期无法补开)
2、投标保证金:10万元(2021年07月23日12:00前缴纳,如未缴纳,取消投标资格,请提前,以免超出规定时间,造成无法参与本次投标)。
(1)投标前必须缴纳,如未缴纳,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公布后,15个工作日退回。如中标者,未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合同履约金:
(1)投标前暂不缴纳,中标结果公布后,签订合同前必须缴纳。
(2)根据月中标合同数量每10000吨收取5万元履约保证金(可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
(3)签订合同后,未缴纳合同履约金,中标者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不予退回,同时取消供应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4)如月缴纳合同履约金在次月不够扣除,需次月继续缴纳,如未缴纳,我公司有权从供货货款中扣除,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收款信息 单位名称: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6500162510005000053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康支行
行 号:1058 8560 0013
四、本次招标内容:
1、名称:高钠煤
2、采购区域:准东区域
3、数量:8万吨(实际供应量以实际拉运吨位为准)
4、价格:以最终报价为准。
五、投标人须知:
1、次招标,望各投标人积极参与,各供应商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在07月14日至07月23日前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及缴纳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2、 本次招标,采用邮箱报价方式网上报价,投标人不到我公司现场,需投标人将制作好的标书的电子版扫描后发送到我公司指定邮箱,邮箱为tlkyyx@163.com,发送完毕后,确保发送成功,请在2021年07月26日12:00分前将发送成功的截图传递招标人(目的:确定已投标,如未发送,开标后,如邮箱内无报价,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我公司在2021年07月26日12:00时,我公司统一提取价格。
3、 投标人拿到招标书后,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投标截止日期内与招标有关联系人***
4、 投标书和签定合同时要求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名方为有效。
5、 如有必要,投标人应接受招标人的现场或电话答辩要求。
6、供应的准东煤必须为煤矿直供到我公司,不允许出现转运、倒短等非点对点供应模式,且必须提供与本车货物相符的矿发原始磅单,不提供与本车货物相符的原始矿发磅单,本车货物不予结算,如非点对点供应,我公司将不邀请投标。
7、报价为一票制到厂报价,含13%增值税发票,税率随国家政策变动而同步调整。
8、根据不同运输方式、及结算方式,质量考核不同,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价(税率随国家政策变动而同步调整):
(1)、矿点公路运输送货一票制到厂或公铁联运送货一票制到厂,先货后款,全额现汇,每周四对账,收到发票后周五结算,考核质量指标及供应量指标。
(2)、矿点公路运输送货一票制到厂或公铁联运送货一票制到厂,先货后款,60%现汇40%承兑,每月01日、10日、20日对账,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结算,考核质量指标及供应量指标。
10.本次招标供货周期为两个月(08月01日-08月31日)。
11.按08月01日-08月31日一个阶段核算供货量,按月供应完成比例扣除相应比例的合同履约金。
六、投标报价方式及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整体投标。
2、报价要求:
(1)报价一票制到厂,开具13%增值税发票(税率按照国家政策同步调整);报价单必须注明,未注明者,视为一票制。
(2)以甲方的过磅数为准。
(3)必须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
七、招标货物的质量、性能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
1、必须满足招标书、报价单、制式合同的基本要求;
2、必须附有报价矿点煤种的最新煤检所的全分析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3 、高钠煤的质量及技术标准:
考核标准如下:当发热量≥约定数值kj/kg时,按照约定单价元/吨结算,当发热量≤约定数值kj/kg时,按照(约定单价元/约定数值kj/kg)*实际发热量进行结算;当发热量<拒收数值kj/kg时,该批煤款拒付,该批燃煤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当硫>1%时,每超0.1%,价格下浮1元/吨。
4、如乙方的产品质量无法满足甲方的生产需求,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可单方解除合同。
八、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要求的供货地点。
2、交货地点: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九、评标方案
在同等条件、同一区域的所有的矿点(选择2-3个矿点为基础,各矿点最多3家供应商)中,根据同一限定的质量指标(考核指标为低位发热量、硫,其他指标为参考指标),综合以单价最低选择最终中标单位。
十、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顺序制作标书且提交资格文件:
1、公司历史简介及现状。
2、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书。
3、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煤炭销售资质)及公司其他资质。
4、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
5、所供煤种的最新煤检所的全分析检验报告。
6、原矿的出货单及贵公司的提货单样票。
7、竞标报价单(单独密封)。
8、(XXXX)单位(XXXX)矿点质量指标单(见附件)。
十一、付款方式(两种结算方式):
1、先货后款,全额现金,每周周四甲乙双方对账核对数量,乙方根据甲乙双方核对的数量开具13%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全额结算货款,如未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暂不支付货款。
2、先货后款,60%现汇40%承兑,每月按三批次对账结算,每月01日、10日、20日甲乙双方对账确定数量,乙方在对账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13%增值税发票,如未开具发票,次月提供发票按照30天、2个月按60天,以此类推,甲方可按照本批次的税额计算,按照年化利率10%收取资金占用费,甲方需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之日起计算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货款支付。
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