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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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9 |
招标代理: |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代理机构:************ 项目经办人:黄丽莎 项目负责人:陈文劲 项目概况 ***财政局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代理机构: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黄丽莎 项目负责人***
海丰县财政局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1-01703
项目编号:441521-2021-01703
项目名称:海丰县财政局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财政局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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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海丰县财政局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1(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2,070,000.00 | 2,0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可使用总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资质、人员资质等信息,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1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16日至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开标/评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开标/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携带加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购采购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除法人/负责人***
名 称:海丰县财政局
地 址:海丰县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0660-3333133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