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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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6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省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之江编剧村内容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之江编剧村内容建设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编剧论坛系列活动、影视项目孵化活动、重大影视题材报告会、影视专家交流访谈系列活动、“编剧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省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之江编剧村内容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编剧论坛系列活动、影视项目孵化活动、重大影视题材报告会、影视专家交流访谈系列活动、“编剧村”项目1+X推广模式设点考察活动、公众号平台建设工作、影视编剧法务咨询相关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之江编剧村内容建设项目内容包括编剧论坛系列活动、影视项目孵化活动、重大影视题材报告会、影视专家交流访谈系列活动、“编剧村”项目1+X推广模式设点考察活动、公众号平台建设工作、影视编剧法务咨询相关工作。根据全面推进“文化浙江”和“一中心、一基地”建设的要求,坚持“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原则,把握建设“重要窗口”的浙江电影使命,充分聚合专业优势,围绕浙江省影视相关重点活动项目目标及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工作,积极推动我省建设全国影视文化创新中心和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基地。鉴于该项目作为之江编剧村建设的整体性要求,保持影视相关重点工作开展的稳定和连续性,有利于保证项目在策划、执行、沟通对接等方面的连贯性和一致性。目前,之江编剧村由浙江省之江剧本创作研究中心负责运营。综上所述,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省之江剧本创作研究中心采购之江编剧村内容建设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之江剧本创作研究中心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7月16日 至 2021年07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省委宣传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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