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3日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委托,就宁波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推广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BJX2021129C
二、采购预算:15万元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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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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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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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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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推广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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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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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技术、设备和服务等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记录名单。(以招标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特定条件: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标书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发售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3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供应商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919)现场购买。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形式,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和投标报名信息表(网页自行下载)发至下述邮箱并电联后获取。
本公告附件中具有可供潜在供应商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若供阅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与获取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最终以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1年7月30日10:00(北京时间)在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评标室)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八、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九、联系人***
采购单位:宁波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TEL:0574-83890892,15306674276
FAX:0574-83890892
E-mail:nbjxzb@163.com
办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