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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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韶关市 |
内 容: | window._bd_share_config={"common":{"bdSnsKey":{},"bdText":"","bdMini":"*","bdMiniList |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韶华科技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不含2#厂房动力站)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2 项目业主:韶关新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3 项目批准部门:韶关新区管理委员会
1.4 项目批准文号:/
1.5 项目代码:2104-440200-04-01-560979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100%
1.7 招标人:韶关新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韶关市武江区莞韶产业园沐溪片区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一期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建设生产厂房、宿舍、门卫室、杂品库及配套公建。本次招标范围建筑面积约92000平方米(不含2#厂房动力站),建安工程费约21000万元。
2.1.3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31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5000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约21000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为¥130万元。
2.1.4 最高投标限价:¥1300000.00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作从工程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到工程最终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不含2#厂房动力站)。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项目服务期限
2.3.1 项目服务期限:自委托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直至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且其拟派人员须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3.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6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2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
3 |
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单位 |
4 |
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
5 |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
6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叶先生,业务咨询电话:***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综合类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及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1万元 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两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两 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韶关新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办公地址:***
电 话:0751-6980119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年 7 月 16 日12时00分至 2021年 7 月 23日24时00分 |
2 |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
2021年 7 月 23 日24时00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1年 7 月 27 日16时00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1年 7 月 27 日16时30分至2021 年 7 月 30 日16时00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1年 8 月 5 日09时 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1年 8 月 5 日09时 30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1年 8 月 6 日09 时 30 分 |
7 |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
2021年 8 月 6 日09 时00分至2021年 8 月 6 日09时 30分 |
8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 8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
招标人(盖章):韶关新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