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7.16招标公告 > 克强学校食堂灶具采购项目JYXT-20210709-6(第二次)询价公告

克强学校食堂灶具采购项目JYXT-20210709-6(第二次)询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泰州市招标 学校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6
截止日期:2021.07.22
招标代理: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区:泰州市
内 容: *****************(代理机构名称)受 *****区克强学校 委托,就 克强学校食堂灶具采购项目 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克强学校食堂灶具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详
关键词: 学校
 
招标公告正文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受 泰州市姜堰区克强学校 委托,就 克强学校食堂灶具采购项目 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克强学校食堂灶具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14万元

3、最高限价:14万元

4、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

5、合同履行期限:8月15日之前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公告期限: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各投标单位提交投标确认函后由工作人员发送至确认函注明的邮箱。

五、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

账户名称: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账    号:80300240000100173832

开户行名称: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姜堰支行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六、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安装环境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响应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2021年7月 21 日17:00时前,将确认函以电子邮件***

本代理机构有权拒绝邮件以外的其他方式。

本代理机构将在确认函提交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受理(联系电话***

八、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22日 15:00整,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2、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姜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

3、响应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4、本项目询价文件费用300元/套(售后不退),各响应人在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前缴纳给代理机构,未缴纳询价文件费的不接受其询价响应文件。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泰州市姜堰区克强学校 ,联系人: 邰先生 ,电话:***

2、委托代理机构: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姜堰区罗塘东路208号,联系人: 周女士,电话:***





采购人:泰州市姜堰区克强学校

代理机构名称: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7月16日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克强学校食堂灶具采购项目 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姜堰区克强学校:

我公司已下载了贵单位 克强学校食堂灶具采购项目 的询价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已提交确认函的投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