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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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6 |
地 区: | 汕头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交易中心) *****潮南梅溪河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测)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 公告编号 汕公资建************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潮南梅溪河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测)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 立项批文文号 / |
关键词: | 勘察 设计 |
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潮阳潮南梅溪河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测)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
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107160054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阳潮南梅溪河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测)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 | ||
立项批文文号 | / | ||
招标人 | 汕头市投控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潮阳区及潮南区。 | ||
建设规模 | 工程总投资匡算为15.28亿元,初步计划引水规模为40m³万/d,包括新建5座泵站及相关原水管网建设;并包含水库加固措施费用、应急反供设施费用及征地拆迁费用。最终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以发改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为准。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审查审批要求,开展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编制工作。各相关专题包括:(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专题;(2)防洪影响评价专题;(3)社会稳定风险专题;(4)节能评估专题;(5)管理信息系统专题;(6)环境影响评价专题;(7)水土保持方案专题。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3、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的有效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3)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咨询专业为水利水电,咨询范围包括:项目咨询。4、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不超过2个,应当在投标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5、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6.74.108/)中完成企业信用信息登记。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5、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6、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须知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7-16 |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1-07-20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1-7-22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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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标书 | 2021-8-6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1-8-6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