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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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6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京市 |
项目概况
江宁数据中心机房UPS及蓄电池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网址为:http://huaxia.etradin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XZC-2021030116
1.2.项目名称:江宁数据中心机房UPS及蓄电池更新项目
1.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1.4.预算金额:人民币240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240万元
1.6.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江宁数据中心机房建设于2008年,目前配置3台索克曼500KVA,其中2台并机,1台单机组成2N系统给机房供电;3台Ablerex APF 100A;228节汤浅UXL1100-2V 蓄电池;456节汤浅UXL660-2V蓄电池。该批设备已运行多年,为保证电气设备能够有一个安全、可靠的电源环境,需要更换后备电源及蓄电池组,改造升级后满足现代机房的更高标准要求。
1.7.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单位进场后,应在7个日历日内对现有UPS配电系统进行准确评估,完成方案的深化设计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因采购人业务的特殊性,允许施工的具体日期及时间段由采购人内部确定,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按照采购人批准的施工日期开展施工工作,不得自行选定施工日期及时间段。全部的工作(包含拆除、搬运、安装、调试、恢复等)应在5个日历日内完成,如逾期,中标单位须对所造成的影响负主要责任。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为止,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huaxia.etrading.cn/。
3.3方式:
(1)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下载者须前往平台总站(网址为: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缴费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招标文件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胡会计,联系电话***
(4)供应商在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
3.4售价(含平台服务费):655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8月6日09时10分。
4.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6日09时30分。
4.3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18室。
4.4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1)签到时间:2021年07月26日上午9:10至上午9:30。
(2)签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8号(具体地址请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蔡士兵;联系电话***
(3)供应商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现场集中考察后组织答疑:
1)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考察、答疑,其他时间采购人恕不接待;
2)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投标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3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6.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6.5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6.6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6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地 址: 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