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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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8 |
招标业主: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 | 宁夏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电子图书室装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回族自治区******悦海新天地*号公寓****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SY-****-政采****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电子图书室装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18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SY-2021-政采0016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电子图书室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68723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电子图书室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电子图书室装修项目,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NXJSY-2021-政采0016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电子图书室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6872.39 元(人民币)
1.项目概况
1.1建设内容及规模: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图书室装修,其中包括墙面装饰、顶棚吊顶、地面、桌椅、电气照明等装饰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2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1.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室内装饰装修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因疫情期间避免接触,请将本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发至于电子邮箱***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1809室
3.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所有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7月28日10:30,地点:宁安大街德丰大厦20楼2006(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1809室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6%扣除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具备室内装饰装修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2.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至 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1809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因疫情期间避免接触,请将本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发至于电子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安大街德丰大厦20楼2006(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安大街德丰大厦20楼2006(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