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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备勤公寓房屋建筑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公寓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6
截止日期:2021.07.27
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项目概况 ***消防救援支队备勤公寓房屋建筑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C*****
关键词: 公寓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备勤公寓房屋建筑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120.25.193.1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141GDC23142

项目名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备勤公寓房屋建筑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05696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3.05696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房屋修缮工程实行物业管理公司定期检查申请维修和住户申请维修相结合,按照每月计划审批、进场施工、质量验收、每季度按实际维修工程量审核结算的流程实施。

2.项目内容包括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电气工程,具体为房屋建筑外立面装修、楼地面装修、抹灰装饰、管线铺设、门窗安装、水电厨卫设备安装及其他修复疏通等内容。

3.对招标人提出的维修要求,投标人需于半小时内响应并于当天内进行现场查勘、提出工期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a.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d.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e.以银行出具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可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
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供应商 已按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1) 具有承担本项目(包组)所必需的资质条件:
a.同时具有:①承接本工程所需叁级或以上级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
b.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电子证书打印件)
2)拟派本项目人员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资格条件:
a.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b.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至 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120.25.193.109/)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120.25.193.109/)购买磋商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我公司可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和购买磋商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磋商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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