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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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3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为做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东盟质量检测认证研究中心和中国方圆-东盟认证检验检测中心(二期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工作,确保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公平、公正,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东盟质量检测认证研究中心和中国方圆-东盟认证检验检测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
为做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东盟质量检测认证研究中心和中国方圆-东盟认证检验检测中心(二期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工作,确保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公平、公正,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东盟质量检测认证研究中心和中国方圆-东盟认证检验检测中心(二期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二、招选代理机构
1家。
三、受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
负责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东盟质量检测认证研究中心和中国方圆-东盟认证检验检测中心(二期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投标工作。
包括以下工作事项: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认真做好招标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招标过程的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于招标工作完成30天内,向委托人移交全套完整的资料。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准确,不产生歧义。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
4.辅助委托人公开招标的其他各项工作。
5.委托人指令或者要求的其它和招标事项相关的工作。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四、申请人条件
1.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必须为广西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中的机构,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的代理机构。
3.申请人应在南宁市内设有办公场所。
4.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劣迹行为记录。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机构通报。
五、申请文件内容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复印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网上下载截图(复印件)、办公场所(在南宁市内设有办公场所,并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企业情况介绍、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编制招标文件的质量保证措施;开、评标规范有序的保证措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近三年来工程招标代理项目业绩一览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竟投资料(一式一份)。参选单位应根据评分表(附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资料应密封,原件备查,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六、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23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七、递交申请文件地点
南宁市邕宁区永乐路28号,广西质检院项目建设办,联系人:吉工,电话:***
八、投标单位评审及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根据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按照评分表(附件1)进行评分,择优选择,遴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
九、其它
招标代理费计价及支付: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计算,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十、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东盟质量检测认证研究中心和中国方圆--东盟认证检验检 测中心(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和方案设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综合评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