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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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9 |
招标代理: |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新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电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电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项目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现对本项目的电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都*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 |
关键词: | 电梯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电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项目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市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的电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都市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电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项目
2、建设地点:长兴县太湖街道林荫路南侧,西临八小
3、招标范围:新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电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本项目无机房乘客电梯1台,额定载重为1000kg,运行速度为≥1.5m/s ,乘客电梯井道内净尺寸为2.36 m *2.06m, 5层5站(地下/层,地上5层停站),招标内容包括电梯的设备制造、运输、装卸及其辅助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参数见本招标文件)。
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交货期)为90日历天,招标人发出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电梯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经业主、监理单位组织的初步验收。
5、项目估算造价:约20.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指定代理商,并具有有效期内的电梯制造、电梯安装、电梯维保资质证书。
2、电梯制造商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或具备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证书(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型式为曳引式客梯)。
3、电梯安装单位必须为投标品牌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电梯安装单位(其授权的电梯安装单位必须具有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具备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证书或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4、电梯维保单位必须为投标品牌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电梯维保单位(其授权的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具有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具备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证书或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修理,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电梯制造商或指定代理商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品牌的电梯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同一品牌制造商只能以一家投标人的名义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家电梯品牌的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二)项目负责人***
拟派现场安装的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持有质检机构颁发的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9日上午:8:30到11:30 下午:14:00到17:00;
地点: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金陵北路15号-1一单元4楼);
招标文件等资料费 3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书面材料为准。
报名需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
五.本项目招标活动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都市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都市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长兴县太湖街道招投标中心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