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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大众路道路改造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5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鸡西市招标 虎林市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5
截止日期:2021.07.28
招标代理: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虎林市
内 容: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受****政设施维护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部门批准拟对***大众路道路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本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大众路道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虎林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部门批准拟对虎林市大众路道路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本项目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虎林市大众路道路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LJJZ-20210716-HLSZ71

1.3项目概况:拆除路面1600㎡、拆除人行道170㎡、拆除侧、平(缘)石80m;新建沥青混凝路面1600㎡、新建人行道170㎡、新建侧、平(缘)石80m;LED点光源安装9套;聚乙烯钢塑复合缠绕管 DE300  60m、雨水口6座等。

1.4地点:虎林市。

1.5预算金额:467,403.09元

1.6最高限价:467,403.09元

1.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1.8计划工期:2021年8月1日--2021年9月30日。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要提供承诺声明加盖公章。

2.3单位负责人***

2.4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建造师外)配备最低要求为:技术负责人***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6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一般失信行为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未被解除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惩戒的,严禁参与本项目磋商,核查路径为:

2.6.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2.6.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2.6.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

2.6.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2.7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提供截图)。

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16日起至2021年07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联系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办114-4-1-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07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办114-4-1-1)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有效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本项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虎林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0467-5857131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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