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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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2 |
招标代理: | 珠海市冠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莲洲镇民生微实事项目—新益村新埠民心公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井岸镇尖峰前路***号*栋***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GL****-**XM 项目名称:莲洲镇民生微实事项目—新益村 |
关键词: | 公园 |
项目概况
莲洲镇民生微实事项目—新益村新埠民心公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尖峰前路133号1栋2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GL2021-35XM
项目名称:莲洲镇民生微实事项目—新益村新埠民心公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71288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71288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莲洲镇民生微实事项目—新益村新埠民心公园 |
一项 |
45个日历天 |
467128.83元 |
1. 标的名称:莲洲镇民生微实事项目—新益村新埠民心公园;
2. 标的数量:1 项;
3. 采购项目内容:莲洲镇民生微实事项目—新益村新埠民心公园(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 本项目经费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5.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6. 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4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 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至 2021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尖峰前路133号1栋203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尖峰前路133号1栋203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尖峰前路133号1栋2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农财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冠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