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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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4 |
招标代理: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学生食堂(湖畔园)二楼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学生食堂(湖畔园)二楼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关键词: | 餐饮服务 学生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学生食堂(湖畔园)二楼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学生食堂(湖畔园)二楼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4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学生食堂(湖畔园)二楼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WCGDLG-2021070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服务范围:本项目教工餐厅主要服务于全校教职员工约800人,位于湖畔园二楼,建筑面积约1500平米,餐位数500个座位,年营业额约160万元。就餐区、售卖间、加工区、3个包厢等各类场所及生产设施设备齐全。
2、经营期限为3年。
3、本项目预算价:435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年度)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承诺及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注:①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②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③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498317155@qq.com,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8月4日上午9点3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4日上午10点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缪晓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8月4日上午10点00分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采用现场投标的,届时邀请投标人代表(仅限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一人)出席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办公地址:***
(二)采购单位: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
十一、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