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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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清市 |
内 容: |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福政路(清昌大道—创业大道)排水管道修复改造工程已由***人民政府以***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FQGZ****B****MS)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城投*政管养有限公司,主管监督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根据融政综[****]*** |
关键词: | 排水管道 改造工程 路 |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福政路(清昌大道—创业大道)排水管道修复改造工程已由福清市人民政府以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FQGZ2021B0118MS)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投市政管养有限公司,主管监督部门为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建议抽取办法的通知》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福政路(清昌大道—创业大道)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281.87万元;
2.3.工程范围和内容:对福清市福政路(清昌大道—创业大道)段存在的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较为严重的市政排水管道进行修复,以及对雨污混接点进行改造。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审金额2246544元,下浮系数K=12%,发包价1976959元;
2.5.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6.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2年;
2.8.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1年7月15日15时3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多功能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城投市政管养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19959777302,联系人***
监督单位: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电话:85239101,联系人***
(住建局招标办:侯孝和85239101;
教育局:倪秉强85232543;
水利局:何承功15060693808;
交通局:高居雄85216975;
经信局:吴选安13615016688;)
福清市城投市政管养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