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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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第四人民医院信息网络改造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总医院***室(***新冶大道*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ECX****-***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YZECX**** |
关键词: | 医院 |
【项目概况】
大冶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网络改造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冶市总医院503室(大冶市新冶大道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ECX2021-008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YZECX2021-008号
3、项目名称:大冶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网络改造安装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24(万元)
6、最高限价:24(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询价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大冶市2021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
2、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冶市总医院503室(大冶市新冶大道5号)
3、方式:
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参加投标报名,现场获取询价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2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冶市总医院八楼会议室(大冶市新冶大道5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冶市总医院八楼会议室(大冶市新冶大道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大冶市总医院
地 址:大冶市新冶大道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大冶市总医院
地 址:大冶市新冶大道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14-876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