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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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中山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殡仪馆环保祭祀焚烧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苑路***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ZSXCTAZ*******G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焚烧炉 殡仪馆 |
中山市殡仪馆环保祭祀焚烧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1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5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1-09064
项目编号:ZSXCTAZ2106050G
项目名称:中山市殡仪馆环保祭祀焚烧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殡仪馆环保祭祀焚烧炉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殡葬设备及用品 |
采购环保祭祀焚烧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1,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书面安装通知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进入试运行阶段,120个自然日完成项目整体验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清单或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重大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以兹证明,格式自拟。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殡仪馆环保祭祀焚烧炉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殡仪馆环保祭祀焚烧炉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无
时间: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19号
方式:现场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①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经办人身份证。
售价:400元
2021年08月05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