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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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2 |
招标代理: |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询价公告 ******************* (代理机构名称)受*****区鑫源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委托,就**初中窗帘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初中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釆 |
询价公告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受泰州市姜堰区鑫源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委托,就三水初中窗帘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水初中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6万元
最高限价:26万元
釆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②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2021年 7月14日起至 7月 19日在泰州市姜堰区金湖湾花苑200号(天业)。
五、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 0.5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
账户名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泰州分公司
账 号:80300240000100306837
开户行名称: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姜堰支行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采购项目名称、标段号,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及质疑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安装环境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2021年7月19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书面递交至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本代理机构有权拒绝书面递交以外的其他方式。
本代理机构将在确认函提交截止时间前,安排专人统一受理(联系电话***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15: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地 点:泰州市姜堰区科技路199号(姜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 泰州市姜堰区鑫源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姜堰区陈庄东路6号,联系人:石先生,联系电话***
2、委托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泰州市姜堰区金湖湾花苑200号,联系人:吕阳,电话:***
十、其他:
本项目为采购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采购人负责处理答复;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采购人和供应商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供应商投标(响应)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名称:泰州市姜堰区鑫源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 2021年7月14日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项目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姜堰区鑫源建设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已下载了贵单位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