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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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2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采购项目 本比选项目为**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事业部高空保洁服务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 *.采购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采购项目名称:**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事业部高空保洁服务采购; *. |
关键词: | 物业管理 |
1.采购项目
本比选项目为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事业部高空保洁服务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
2.采购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事业部高空保洁服务采购;
2.2比选范围:高空保洁服务采购(详见设备清单);
2.3服务时间及周期:服务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服务周期暂定365日历天,以实际服务天数为准;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2.5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含税):90万元。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
(1)一般要求: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人员要求:
A:项目负责人***
B:现场管理人员(综合管理员1名、设备管理员1名)应具备至少2年的高空保洁工作经验,其中至少1年的管理经历,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管理职位;
C:拟派本项目高空作业人员不低于20名(其中安全员不少于2名),上岗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登高作业证)》,安全员还须具备安全员岗位证书;
(3)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有2018年至今高空保洁的专业服务经验(申请人须具有为大型公共建筑,单栋建筑面积50000㎡以上的公共建筑提供过建筑外立面的清洗保洁服务);
(4)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
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提供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具体下载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报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6)申请人具有不低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项体系认证;
(7)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比选报名
4.1请比选申请人于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事业部(成都市简阳市安顺街20号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内园林院子)B102办公室进行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法定有效证件)等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带上原件备查)
4.3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再次爆发,请相关报名人带好口罩、手套,出示身份证原件、健康码;申请人驻地或报名经办人居住地属于政府公布的中高危地区或14天内前往过中高危地区的,必须出示有效核酸检测证明配合登记后方可报名。
5.比选文件获取
5.1请比选申请人于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在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事业部(成都市简阳市安顺街20号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内园林院子)B102办公室获取比选文件。
5.2获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详3.1条,报名时可不提供复印件,只查验原件)。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事业部(成都市简阳市安顺街20号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内园林院子)会议室。
7.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自主招标版块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件***
2021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