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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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6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及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 |
关键词: | 道路 监理 路 |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及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酒泉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酒泉兴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及照明工程)监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酒泉市新版)以邀请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确定邀请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交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新鑫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ZR-20210234
二、服务内容: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及照明工程)全部施工的监理服务。
三、招标预算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故招标最高限价为为审定的概算投资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0%;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项目专业人员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具体人员配备情况需满足规范及甲方要求。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企业于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6日(上午8: 30-12: 00,下午14:30- -17: 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 8gzyjypt. com. 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 2021 年7月15日08时30分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7月15日18时00分。
竞价开始时间: 2021年7月16日08时30分。
竞价截止时间: 2021年7月16日17时30分。
请投标人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新版)自行报价。
七、注意事项:
1、投标人资格证明相关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新版),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否则按视为自行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1000.00元。
4、本项目配套道路工程估算建安工程约为3000万元、配套照明工程估算建安工程费约为1500万元。监理费用取费基数中的概算以第三方审计金额为准,若审定概算的建安工程费超过估算的费用,按照估算的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 标 人:酒泉兴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人才公寓附属6号楼
代理机构:酒泉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