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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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31 |
招标业主: | 长春市实验中学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中学 教学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2021-792
项目名称:长春市实验中学教学区外墙立面改造工程招标
预算金额:510.332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332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教学区外墙立面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至 2021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ccggzy.com.cn/
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7月15日8时30分至2021年7月21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21-79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实验中学教学区外墙立面改造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实验中学教学区外墙立面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实验中学教学区
2.3 计划工期: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31日。
2.4 招标范围:教学区外墙立面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最高投标限价:510.3327万元,其中暂列金2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注:企业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公布后,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7月15日8时30分至2021年7月21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8月6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实验中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 系 人:谷主任
电 话:186864536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张丽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实验中学
地址:***
联系方式:联 系 人:谷主任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丽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