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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无锡市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4
截止日期:2021.07.26
招标代理: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无锡市
内 容:  *.招标条件   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受招标人*****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拟**交通信号灯**套,其中: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  拟新建交通信号灯50套,其中:十字路口信号灯32套,“T”字路口18套,黄闪灯6套;

  2.3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设计任务书);

  2.4设计服务期:  签订设计合同开始至工程综合验收结束;

  2.5合同估算价: 约20万元;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图纸审查;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市政专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公路专业(公路)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设计负责人***

  3.2.1拟派设计负责人***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

  3.2.3拟派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负责人***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请你方从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陶都路111号(王子湾酒店南楼12楼))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1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19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本工程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07月26日14时00分,地点为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兴市陶都路111号(王子湾酒店南楼12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提供);(4)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6)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和设计负责人***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合同款支付

  

付费次序

  

付费比例

  

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

  

 

  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0%

  

 

  设计范围内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

  

 

 

  注:其他有关支付规定,按宜兴市政府及住建局现行规定执行。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 其他

  9.1 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2 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安局网站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 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19日,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4日

  附件一: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合格,其中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四、定标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定标,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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