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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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2 |
招标代理: |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厦门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海沧大道南侧(CBD段)景观及护岸工程概念性规划方案(二次资格预审)竞赛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莲岳路***-*号****单元、***海沧区沧虹路**号工商银行大厦*楼、***翔安区五权路****号之*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 |
关键词: | 规划 |
项目概况
海沧大道南侧(CBD段)景观及护岸工程概念性规划方案(二次资格预审)竞赛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1101单元、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1-HCJS-SH720
项目名称:海沧大道南侧(CBD段)景观及护岸工程概念性规划方案(二次资格预审)
采购方式:竞赛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海沧大道南侧(CBD段)景观及护岸工程概念性规划方案资格预审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规划设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国境内规划设计机构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境外规划设计机构必须提供在其所属国合法注册的证明材料。
3.1.2. 规划设计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3.1.3. 规划设计机构参赛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规划设计机构参赛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成员组成数≤2。
3.2、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规划设计机构特定条件的:
3.2.1.规划设计机构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规划设计机构公章;若为港、澳、台、境外地区设计机构,须在其所在地具有合法营业及设计许可。
3.2.2.规划设计机构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00000m2(含)以上的景观及护岸工程或滨水类综合公园的设计工作[须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的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①合同;②入围(中标/成交)公告或入围(中标/成交)通知书]。
3.2.3.规划设计机构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风景园林或城市规划等相关专业),于2016年01月01日至今主持过100000m2(含)以上的景观及护岸工程或滨水类综合公园的设计业绩。[须提供项目负责人***
3.3、潜在规划设计机构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申请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潜在规划设计机构公章,原件备查。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1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 08:30至11:30,下午02:3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1101单元、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邮费到付)
领取文件电话:***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详见二次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详见二次资格预审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5家。
七、申请文件提交应在2021年07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7月22日前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厦门海沧城建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