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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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6 |
招标代理: | 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平凉市 |
内 容: | ***上良镇三张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R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良镇三张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农业农村局以灵农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上良镇人民 |
灵台县上良镇三张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RC-2021-05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上良镇三张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灵台县农业农村局以灵农发〔2021〕2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灵台县2021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上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上良镇三张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对杨北路三张村沿线区域路肩、排水、柴草、垃圾等进行清理整治;其中在苟家庵社压设排水涵管10处,疏通生产便桥并硬化社道400米,整修砂化产业路1.2公里。
3.招标控制价:599180.4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1340.62元,规费16388.47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计划工期:2021年7月22日开工-2021年8月21日竣工,总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4日12时00分至2021年7月16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资格审查由代理公司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投标保证金金额:12000.00元(壹万贰仟元整)
户名: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6101210200000338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GSRC-2021-054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及光盘2份(PDF格式及投标预算广联达电子版)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上良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上良镇街道
联系人***
电 话:1524931052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
联系人***
电 话:1779331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