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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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4 |
招标业主: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 |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评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层)招标五部领取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5-21-06-092/-ZC-F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评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宁夏区属国企三项制度改革评估模型与评估管理机制》在15个工作日完成,2021年11月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在1个月内完成,跟踪服务时间至2022年8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4)残疾人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4日 至 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15层)招标五部领取磋商文件
方式:2021年 7月14 日至2021年7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15层)招标五部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领取或者电子邮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1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