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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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6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为兴建**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泊位及后方储运系统流程化工程项目,拟对本工程皮带机基础及装车楼基础施工作业进行分包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省******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招标公告
为兴建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14、#15泊位及后方储运系统流程化工程项目,拟对本工程皮带机基础及装车楼基础施工作业进行分包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二、招标项目概况、质量要求、工期要求
1、工程地点: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
2、工程概况:本工程含K4线东段皮带机基础暂定200m,K3线暂定300m,K5线皮带机基础暂定900m,K7线皮带机基础暂定100m,高杆灯基础6个,装车楼基础1座。标高、位置及尺寸等详见招标图纸。
3、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皮带机及装车楼基础开挖、倒运及回填、混凝土垫层、钢筋制绑、混凝土浇筑、无收缩混凝土二次灌注、预埋件安装、环氧沥青涂刷、热镀锌扁铁安装,高杆灯基础施工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后附说明)
4、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同时要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图纸要求,并同时符合总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
5、工期要求:暂定 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9月19日,总工期60天。开竣工时间为暂定时间,实际以招标人要求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个 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进行验证,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属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提供招标范围及内容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备 劳务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以资质证书为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银行资信证明良好。
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8年7月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的,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加分,不作为废标项)。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是否满足此项要求作出如实的专项声明承诺。
5、设备要求:
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实际需要提供满足工程工期(含节点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
6、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近期所在单位社保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否则按废标处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如在报名后发现投标申请人在相关主管部门及我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项目经理提供近期所在单位社保证明,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按废标处理;
5)专职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近期所在单位社保证明,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按废标处理。
上述要求若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章节有冲突,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要求为准。
五、安全及环保要求
分包单位应确保所承担的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符合山东港湾建设集团相关安全及环保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意向投标单位请在2021年7月16日12:00前缴纳标书费,确认是否参加该项目投标。标书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2、缴纳标书费后,在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时需将电子缴费凭证作为附件上传,如操作错误未上传成功,则必须在报名截止前联系招标人,并将电子缴费凭发送至招标人邮箱rzsj0816@163.com,否则将被认定资格不通过),报名截止并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统一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3、标书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统一账号,并必须在单据上注明石臼南/皮带机基础及装车楼基础沙标书费。单位名称: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日照银行石臼支行,账 号:810101501421012858。不接受现金缴费方式。开标时提供缴费凭证,否则不予开标。
七、其他
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招标人可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并且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责任和蒙受损失。
2、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7月21日14时30分(暂定),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开标室(连云港路98号)。开标时间及地点:与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相同。
4、已报名并经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如退出本次投标,必须提前48小时告知招标人,如未按时参与投标且未提前告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给予该投标人三个月投标限制期。
5、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招标人: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