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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苏州太湖水域部门联勤联动指挥系统磋商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4
截止日期:2021.07.26
招标业主:苏州市公安局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项目概况 ****水域部门联勤联动指挥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上午**:**(**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C-*** 项目名称:****水域部门联勤联动指挥系统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柒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苏州太湖水域部门联勤联动指挥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2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C-135

项目名称:苏州太湖水域部门联勤联动指挥系统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陆仟元整(¥376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柒万陆仟元整(¥376000.00)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太湖作为全国第三大淡水湖横跨江、浙两省,北临无锡,南濒湖州,西依宜兴,东近苏州,其湖泊面积2427.8平方公里,水域面积为2338.1平方公里,湖岸线全长393.2公里,河口众多,主要进出河流50余条,其中苏州所占面积达70%约1700平方公里,管辖范围之广。其次太湖水域管理涉及公安、海事、渔政、水利等多个业务部门,目前各业务部门信息系统存在壁垒数据无法互通共享、协同执法场景不够丰富、缺乏完整性、规范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缺失联合执法办公工作环境,如指挥坐席、大屏等硬件设备支撑。

按照太湖水域联合指挥调度中心的整体规划,结合现有水警业务应用的现状,按照公安信息化建设等文件的指导意见,整合现有信息化系统,利用先进的技术,建设支持信息共享、数据可视化平台,集公安、海事、渔政、水利等多业务部门于一体的苏州太湖水域部门联勤联动指挥平台,实现协同执法、合署办公(联合指调)的总体要求。

2.总体目标

依据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标准进行平台的建设,在网络、政策等允许前提下与公安多部门系统进行对接、与政府渔政、海事、水利等部门基础数据的交互,实现了水上治安管理工作的同步。

本次平台的建设,需要达到的目标包括:

依据GIS地图服务,实现地址与水警治安要素的关联和要素的可视化展示。

系统开发标准接口,实现数据的对外共享和数据汇聚,与海事、渔政、水利等单位平台实现无缝数据对接。

全方位、多层次地获取各类事件信息(警情、禁捕、污染、供排水、船舶、船员、牌照、航道等),有效保证了太湖水域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发现得了,治安问题控制得住。

提供专项整治模块,模块专项整治主题、整治记录、整治事后分析,为多部门联合整治提供系统支撑。

事件(警情、禁捕、污染、供排水、船舶、船员、牌照、航道等)、航道、气象、水文、当班勤务信息上图,为多部门协同办公提供多维数据支撑、可视化大屏。

联合指挥调度,平台内汇聚多业务部门太湖水域视频数据、太湖流域相关业务数据,或中心大屏投放各自视频、业务数据。

采用先进技术实现平台应用的多种方式展现,实现应用功能的可复制性。

平台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原有基础硬件资源,数据信息资源等合理利用。

平台的设计要具有高扩展性,支持二次功能开发。

通过平台的建设和制定数据采集更新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实现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自动化、智能化、持久化;不断完善平台建设和数据拓展应用。

(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7月2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u2015“政府采购登录”\u2015“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u2015“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至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7月26日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2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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