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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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清市 |
内 容: |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号及融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司法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自筹。根据融政综【****】***号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 |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福清市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1】333号及融发改审批〔2021〕37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司法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自筹。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元新路市社保中心原办公大楼(音西街道元新路3号)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79.98万元;
2.3. 工程范围和内容:对福清市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算审核价(财政控制价)人民币760896元,下浮系数K=12%,发包价669588 元;
2.5. 工程类别:装饰装修
2.6. 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一年;
2.8.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1年7月15日15时0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多功能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司法局
地址:***
电话:0591-86091711,联系人***
监督单位:住建局招标办
地址:***
电话:0591-85239101,联系人***
福清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