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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渔场·桑基鱼塘(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4
截止日期:2021.08.04
招标代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数字渔场·桑基鱼塘(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 单 位:**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华建兴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 数字渔场·桑基鱼塘(一期)勘察
 
招标公告正文

 

 

 

 

 

 

 

 

 

 

数字渔场·桑基鱼塘(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 单 位: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华建兴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6月

 

数字渔场·桑基鱼塘(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105-440115-04-01-240639)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公司现对数字渔场·桑基鱼塘(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数字渔场·桑基鱼塘(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公司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华建兴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电话:***

 

备案管理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前锋片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范围为数字渔场·桑基鱼塘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作范围包括工程综合中心和生态池塘区南侧一排鱼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园路工程(含桥涵、无人车导轨等)、景观工程、池塘(含回水管、排污设施、进水闸等)、及相关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等资料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和最高投标限价:

 

1、项目编号:JG2021-2089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设计规范规定,对原有初步概念性方案设计进行重新规划、完善、修改和调整,使之符合最新规范要求及达到招标人的用途需求;本项目相关的勘察等工作;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2)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80.04万元,投标人自行填报下浮率。

 

其中:

 

1)本次招标勘察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09万元。

 

2)本次招标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6.91万元。

 

3)本次招标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37.04万元。

 

注:设计勘察费、施工费等最终以相关单位或部门审核的为准。

 

5、合同总工期:3个月,各节点工期如下: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现场勘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施工工期:2个月。

 

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4日10时00分。

 

2、网上登记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4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网上登记截止时间止。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8月4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8月4日10时00分。

 

4、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

 

5、开标时间:2021年8月4日10时00分。

 

6、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第 2开标室。

 

7、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

 

3、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或园林或给水排水或桥梁等)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相应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③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主要负责人***

 

①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为: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且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②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市政工程类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9、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

 

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11、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十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

 

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3、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主办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成员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 …

 

 

 

 

鉴于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由(单位名称)     作为主办方公司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主办方公司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联合体在项目中的一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组织编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澄清文件以及处理与项目投标相关的一切必要的事宜。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牵头公司收寄。

 

3、主办方公司做出的同本项目相关的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法律效力。联合体成员各方对主办方公司在投标活动中及中标后履约的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均同意授权联合体主办方的 (姓名、职务)        作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代表。

 

5、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如下:(需列述)

 

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

 

作为联合体成员方,负责。

 

… …  (根据联合体成员方家数,自行增加)

 

6、本协议经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若本联合体未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本协议有效期与本项目要求的投标有效期一致;若本联合体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履行合同结束之日。

 

 

 

 

主办方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成员方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成员方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 …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数字渔场·桑基鱼塘(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三:

 

 

 

 

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名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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