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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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6 |
招标业主: | 敦化市医院 |
招标代理: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省*****医院射线防护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医院射线防护屏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分公司{***净月区生态大街****号伟峰东樾**号楼****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关键词: | 医院 |
吉林省敦化市医院医院射线防护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敦化市医院医院射线防护屏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3GNJLHWGK1972
项目名称:敦化市医院医院射线防护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8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8万元
采购需求:
1)主要标的的名称:医院射线防护屏
2)采购数量:1台
3)简要技术需求:
1.要求满足国标《GBZ130-2013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2.*防护装置整体可随导管床同步移动,确保手术过程中完整的立体防护空间。
3.*要求提供至少两张不同C形臂投射角度的实物安装照片:左肩位(左前斜加头)、肝位(右前斜加足等),能清楚的说明术者正前方、左下方、左上方的防护状态。
4)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货物在途的一切风险及运输、卸货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验收合格。
6)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9个月内支付90%货款,余款10%质保期满如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单位负责人***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
2.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
2.8.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8.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8.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时间:
3.1时间: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20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3.3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
3.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2021年08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6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凭证或票据应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提交,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6.2本项目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和中国财经报网。
6.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敦化市医院
采购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7.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