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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3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3
截止日期:2021.08.03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07-14 至 2021-07-20
撰写单位: 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300-03762
项目名称: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材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90.00
采购需求:

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如中标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则采购人可续签1-2年。如果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随时终止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1室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
本项目接受备份文件电子邮箱***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用于参加网上开标直播。因未提供联系方式***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云视讯”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云视讯”APP,代理公司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投标供应商未应答造成没有参加网上开标直播,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请供应商在备份文件的电子邮件***
云视讯APP下载地址:***
8.重点地区来鞍投标人员,须严格执行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9.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10.本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三网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锦州银行鞍山高新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214249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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