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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2台岸桥和4台轮胎吊交机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3 标签: 上海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3
截止日期:2021.07.20
地 区:上海市
内 容: 招标公告 **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港*台岸桥及*台轮胎吊交机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方。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1002000610/1002000638广西钦州港2台岸桥及4台轮胎吊交机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方。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CP2021-07-03

2.项目内容:1002000610/1002000638广西钦州港2台岸桥及4台轮胎吊

交机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5年内有类似卸船交机项目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企业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复印件;

(5)近5年内有类似项目3例以上证明;

(6)近3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或管理文件;

(11)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0日下午5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A座2912室

联 系 人***

报名邮箱:wangting@zpmc.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通知投标人购买标书。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

帐   号: 03399500040008845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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