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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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采购邀请(磋商公告) 受 ******刘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分公司就******刘桥镇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刘桥镇环卫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网 |
受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就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环卫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7 月 2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压缩式垃圾运输车40万元/辆(人民币),最高限价为40万元/辆(人民币),多功能抑尘车21万元/辆(人民币),最高限价为21万元/辆(人民币),总投入101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压缩式垃圾运输车两辆,多功能抑尘车壹辆。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十五天内供货。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8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7)整车名称应在国家工信部“国六”公示名单内;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服务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B、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C、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服务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D、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F、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G、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服务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汽车生产厂商或汽车经销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1 年 7 月 2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
五、开启
1.时间: 2021 年 7 月 2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
六、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联 系 人: 丁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信息
名 称: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吴先生、张女士 联系方式***
九、其他
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_2__份
3. 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招标人或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 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