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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港新区住宅项目(暂定名)一标段(16、18、19、20#楼及局部地库)-桩基工程预制桩采购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3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 投标须知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列内容 *招标人 名称:中煤长江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尧新大道*号 联系人(电话):陈凌宇 *********** 施工单位中煤长江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港新区住宅项目(暂定名)一标段(**、**、**、**#楼及局部地库)
 
招标公告正文

 

投标须知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中煤长江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
中煤长江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海门港新区住宅项目(暂定名)一标段(16、18、19、20#楼及局部地库)-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
南通市海门港新区南纳潮河西、发展大道南、津海路西侧
2
招标材料
PHC-600-(130)AB-80型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YZH-450A-14s型预应力混凝土实方
材料数量
PHC-600-(130)AB-80型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约13757延米,YZH-450A-14s型预应力混凝土实方约7854延米
质量要求
合格
3
施工工期
工程桩工期25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暂定,以业主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资质;
(2)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国家标准的认证;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手续完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近三年类似工程完成情况良好;
5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6
货款支付方式
暂定先款后货
7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中标
8
投标有效期
 30天
9
投标文件递交
地  点(快递)
地址:***
接收人:陈凌宇    电话:***
***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7月16日10时前
11
项目经理
陈国涛
12
开标方式
内部开标
13
中标通知方式
口头或书面通知中标人
 
招标说明
海门港新区住宅项目(暂定名)一标段(16、18、19、20#楼及局部地库)-桩基工程由承建方中煤长江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中煤长江基础建设有限公司现采取 公开招标 的方式,择优选取承包人负责供应本工程相关材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海门港新区住宅项目(暂定名)一标段(16、18、19、20#楼及局部地库)-桩基工程。
2、工程地点:南通市海门港新区南纳潮河西、发展大道南、津海路西侧。
二、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达到   合格  标准。
三、踏勘现场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应该认为经现场踏勘后,投标人对施工现场条件和状况已有充分的了解,并在其报价书中已经充分考虑了全部措施费用,此后不再变动和追加。
四、截标日期
各投标人须于 2021 年 07 月 16日 10 时前将投标书密封送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内容
1、材料报价单
(1)报价表(附件一),报价单按照招标人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报价,如对结算方式有异议,请注明贵公司最大可接受的付款方式。
(2)报价单下方请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投标承诺书(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三)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四)。
5、招投标廉洁协议(附件五)
6、公司资信资料(加盖公章)
注:投标文件应密封完整,密封袋上均应写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


 
海门港新区住宅项目(暂定名)一标段(16、18、19、20#楼及局部地库)-桩基工程
预制桩采购
 
 
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     
 
 
 
海门港新区住宅项目(暂定名)一标段(16、18、19、20#楼及局部地库)-桩基工程预制桩报价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含税综合单价(元/m3)
合 价
(元)
备注
1
PHC-600-(130)AB-80
m
13757
 
 
 
2
YZH-450A-14s
m
7854
 
 
 
3
合计
 
 
 
 
 
 
投标报价说明:
1、所有价格采用人民币报价;
2、到货单价是指货物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综合单价(包括材料出厂价、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运费、卸车费、合理利润、税金(13%)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
3、如某单价与总价不符,按单价修正;
4、招标人在报价表中所提供的各种货物的数量是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姓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
致中煤长江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海门港新区住宅项目(暂定名)一标段(16、18、19、20#楼及局部地库)-桩基工程 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我们作为投标人已熟知,并愿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同时承诺如下:
1.我们将按要求及时向评标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
2.我们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价格修正条款之规定,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我们将严格按照贵方物资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投标物资的技术设计、原料和组件的采购、生产工艺、生产地点、制造过程、性能指标、测试检验及各种服务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实际供应物资的质量和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完全一致,并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全责。
4.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数量和时间以及海门港新区住宅项目(暂定名)一标段(16、18、19、20#楼及局部地库)-桩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质、按量、按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确保物资供应及时,品种配套,并承诺如因我方供货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停工待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5.我们保证生产投标物资所用的原材料、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主机辅机等是满足设计要求合格的且为优质新产品;若发现我们生产和供应的物资使用了旧料或淘汰产品或与招标文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6.若我们备选为中标候选人,我方将按招标方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产品样品以供试验,并承担首次试验费用。
7.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技术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24小时的联系畅通(联系人:        ,联系电话***
8.我方承诺按中标价供应贵方在本区域新增工程项目所需的招标物资。
9.若我方违反以上承诺,我方同意招标方采取措施消除损失(包括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终止合同)。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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