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公安局柳梧公安一级检查站外迁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OB-21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市公安局柳梧公安一级检查站外迁项目已经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拉发改[2021]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拉萨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LS2021225。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拉萨市公安局柳梧公安一级检查站外迁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2.2建设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达东村境内、拉贡高速以南;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建设规模:新建检查站1处(设8个车辆通道口及1个人行入口),总建筑面积1402㎡。其中检查站854㎡,业务用房及食堂279㎡,水泵房204㎡,公共卫生间65㎡,桥梁1座全长15m,全线设置涵洞1道长440m及智能化等配套工程。
2.5监理工作内容: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并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2.6工期:120日历天;
2.7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9日(节假日除外),登陆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现场开具票据,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六、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开标,不到达开标现场按废标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拉萨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拉萨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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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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