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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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9 |
招标代理: | 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局**分局更新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五星街*号万德商务中心*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W-****-HZ-*** *、项目名称:*****局**分局更新执法 |
关键词: | 用车 |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更新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莲湖区五星街1号万德商务中心3楼103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04 13: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W-2021-HZ-026
2、项目名称: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更新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461,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更新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2,461,000.00元,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采购执法执勤用车1批,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毕交付验收,地点: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执法执勤用车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09 00:00:00 至 2021-09-3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22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五星街1号万德商务中心3楼10304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04 13:30:00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