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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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1 |
招标业主: | 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 |
招标代理: | 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绍兴市 |
内 容: | **************受*********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JTY****-J-***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设备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估营业额 (单位:元/年) 服务期 投标保 |
关键词: | 学校 |
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JTY2021-J-126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
设备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估营业额 (单位:元/年) |
服务期 |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
1 |
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
约¥1800000 |
3年 |
¥0.00 |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管理企业(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2.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3.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及代理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1年7月14日 至 2021年7月21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712室(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获取或通过邮箱回复。
3.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在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查看。
5.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903218469@qq.com邮箱内,报名是否成功以招标代理回复为准: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的报名代表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21日14:3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712室(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21日14:30时在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01室(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开标。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12室(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收人:龚征亚,联系方式:13575507291。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532509637@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
2. 同时允许投标单位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12室(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ycqedu.cn/
十、公告有效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12室];联系人:李露娜;联系电话***
十二、联系方式***
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龚征亚 0575-85111480
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 单老师 0575-88267111
十三、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
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