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3 |
---|---|
招标代理: |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财政局委托,***********就“****-****年度***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场会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庆元县财政局委托,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2021-2022年度庆元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会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增补)(第二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021-2022年度庆元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会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增补)(第二次)项目
二、项目编号:QYZFCG2021-005
三、采购方式:承诺入围
四、采购范围:本次承诺入围包括庆元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
五、采购内容
标项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备注 |
1 |
会计服务、审计服务 |
会计服务、审计服务 |
注:此次入围面向有意向申请成为新的入围供应商的征集,原已入围2021-2022年度丽水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会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无须重新入围。
六、协议有效期: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征集通知的各项规定;
2、须具有开展会计、审计业务的人员和能力并承担相应风险,能够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并保守秘密;
3、资格证书要求: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4、具备独立开具正式发票资格(即结算时提供发票与供应商的名称要一致);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信息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变化、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需予以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
特别提示:
②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②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支机构)直接申请。如个别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丽水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承担且开具发票的,仍须以总公司(总机构)名义申请。总公司(总机构)在承诺文件“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中还需提供:A.丽水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具体名称;B.对丽水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C.丽水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八、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方式:无须报名,以递交承诺响应文件;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
3、采购文件售价(元): 0元(售后不退)。
九、承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2、提交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18(濛洲街222号);
十、评审及入围原则
1、评审委员会
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供应商承诺报名文件进行审查、询问、比较等。
2、入围原则
采用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具体如下:
⑴ 应商须符合本通知“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及供应商承诺内容是否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⑵经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3、无效标认定条款
⑴承诺文件未按照要求签署、盖章的;
⑵承诺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
⑶承诺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承诺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⑷承诺供应商不具备承诺资格的;
⑸《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的;
⑹经评审专家审核,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⑺承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⑻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承诺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领域中,在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存在违法以及违反政府采购供应商行为规范且情节严重的;
⑼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的规定,报名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在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十一、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无
十二、协议签订
1、协议签订条件:
⑴已评审入围,且公示后无异议;
⑵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2、庆元县财政局定点协议合同签订采用集中签订,具体时间和要求见入围成交结果公告,未能集中签订的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一个月内完成签订,否则视为拒绝签订协议,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处理。
3、对本次承诺入围的供应商若30天内未签约的,限制其下一轮不得参加承诺入围资格。
十三、业务交易阶段
1、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承诺的费率优惠、服务承诺等情况,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自主确定供应商。
2、交易采用直接议价、二次竞价模式。
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以直接择优确定一家供应商进行议价,也可以进行二次竞价。
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事先确定需求标准,择优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在承诺的优惠率的基础上再进行竞价。
3、以同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十四、定点供应商履约监督
1、庆元县财政局、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⑴协议期内,信息发生调整的,供应商应向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报庆元县财政局采监科确认后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模块变更、上架。
⑵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本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查证属实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2、供应商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中进行交易等一切行为均须遵守相关规定。
3、供应商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由同级集中采购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应移送同级财政部门查处,具体内容详见《框架协议指引》。
十五、联系方式***
1.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吴 芬 联系电话:0578-6271187 传真:***
地址:***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吴桂菲 监督投诉电话:***
地 址:***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的解释权均属于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庆元县财政局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