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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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20 |
地 区: | 漳州市 |
内 容: | 为加强林木的采伐和销售管理,拟将我场鹅山工区*-**,*-*班范围内的桉树,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伐与销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标的 ****国有林场鹅山工区*-**,*-*班范围内的桉树的采伐与销售权,面积约为***亩(具体伐区四至范围、面积以审批为准)。 二、报名条件与要求 (一)有 |
为加强林木的采伐和销售管理,拟将我场鹅山工区2-31,3-1班范围内的桉树,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伐与销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标的
华安金山国有林场鹅山工区2-31,3-1班范围内的桉树的采伐与销售权,面积约为292亩(具体伐区四至范围、面积以审批为准)。
二、报名条件与要求
(一)有意参加投标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单位等均可自愿按时报名,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书)、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二)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 2021 年 7月 19日 上午11:00 时(星期一)前每标的交纳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中标人缴清中标款项后其投标保证金拾万元转为合同履约金, 拾万元退还。如不中标者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下帐户::
户 名:福建省华安金山国有林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华安县支行
账 号:13665101040008981
(三)保证金存入人应与报名人姓名一致,或在摘要栏中注明某某报名人的木材投标保证金。
(四)若自然人中标,中标人应委托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
(五)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后 10 天内交清木材中标款,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和投标保证金。
三、报名与投标的时间、地点
(一)公示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9日。
(二)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9日上午11:00 时止。
(三)报名地点: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华安金山国有林场场部(原利水林场)生产经营科报名,并领取《招投细则》和《投标书》。
(四)投标方式、时间、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林场统一派工作人员向投标者收标的方式或投标者自行将标书交到林场的方式投标;定于2021年7月19日17:00 时前(星期一)投标者应自行填写《投标书》并密封好,交给林场统一派出的工作人员或自行到林场交标,交标地点为华安金山国有林场场部(原利水林场)生产经营科,超时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五)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 7月20 日上午10:00 时(星期二)于华安金山国有林场场部(原利水林场)会议室开标。
四、其他事项
林场在报名期间安排相关人员带领有意参加投标者勘查标的现场,并签订勘查确认书,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主动与林场联系。
五、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邹顺发: 13709337594 林玉清: 18759652858
黄光明: 13709387360 陈英武: 13605071056
六、本公示解释权归华安金山国有林场
福建省华安金山国有林场
2021 年7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