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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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5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交易编号:LJDLC****-***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分局刘家店林场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房屋建筑 联系人 赵治财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竞价结 |
关键词: | 林业 |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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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刘家店林场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7-12 14: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7-15 16:3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刘家店林场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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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刘家店林场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 | 001 | 工程-施工 | 407227.11(元) |
公告内容
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刘家店林场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我场拟对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刘家店林场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投标单位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刘家店林场
2.项目编号:QJLLC2021-002
3.项目名称: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刘家店林场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4.招标内容:
(1)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
①拆除原有木门更换为简易防盗门52.56㎡,原有玻璃门更换为电动感应有框安全玻璃门7.97㎡,拆除原有铝合金窗单玻窗更换为铝合金普通双玻窗201.40㎡,拆除室内墙面原有涂料更换为乳胶漆1102㎡;
②翻修屋面SBS防水层473.98㎡;
③更换所有房间灯具、开关、插座735㎡;
④地砖上铺复合木地板472.05㎡;
⑤硬化局部散水92㎡,更换镀锌铁皮落水管6根42.3m,更换室外大理石台阶27㎡;
⑥维修门厅上部雨蓬27㎡。
(2)东西侧附属用房维修改造
⑦拆除东西侧业务用房原有铁门更换为简易防盗门26.19㎡,拆除原有铝合金窗单玻窗更换为铝合金普通双玻窗36㎡,铲除餐厅及厨房室内墙面原有涂料更换为乳胶漆450㎡;
⑧翻修屋面SBS防水层400.716㎡;
⑨更换室外水泥台阶40㎡,更换镀锌铁皮落水管6根20m。
5.工程地点: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刘家店林场机关。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8.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11.预算控制价:407227.11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产品合格证;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函原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三、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 2021 年7月12日14时30分至 2021年7月15日14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2021年7月 15日16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并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一份(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1 份(word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刘家店林场;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1年7月12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