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4省道溧水段隧道工程专用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制工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规模: S204(溧水段)隧道工程起于204 省道与滨淮大道交叉,下穿机场路、荷花路、一干河,终于204 省道与交通西路交叉,全长约 2.5km,其中华侨城隧道建筑长度为2040m,暗埋段长为1655m,敞开段长385m,设置两条进出匝道。项目主线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隧道采用围堰明挖法施工,建设工期3年。2018年5月,交通运输部颁布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提供了操作依据。但是,该标准在隧道工程方面,针对的是采用钻爆法修建的隧道工程,其它工法修建的隧道工程不能直接采用该标准。此种情况下,根据该标准的总则要求,“对于特殊地区或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的工程,当本标准中缺乏适宜的质量检验标准时,可以参照相关技术标准或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并报主管部门批准。”204省道溧水段隧道工程采用的是明挖工法建造,不能直接采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为此,需要编制适合本项目的质量评定标准,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作为本项目质量检验评定
项目概况
204省道溧水段隧道工程专用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23日14点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DZC-2021-193
项目名称:204省道溧水段隧道工程专用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9万元,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S204(溧水段)隧道工程起于204 省道与滨淮大道交叉,下穿机场路、荷花路、一干河,终于204 省道与交通西路交叉,全长约 2.5km,其中华侨城隧道建筑长度为2040m,暗埋段长为1655m,敞开段长385m,设置两条进出匝道。项目主线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隧道采用围堰明挖法施工,建设工期3年。2018年5月,交通运输部颁布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提供了操作依据。但是,该标准在隧道工程方面,针对的是采用钻爆法修建的隧道工程,其它工法修建的隧道工程不能直接采用该标准。此种情况下,根据该标准的总则要求,“对于特殊地区或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的工程,当本标准中缺乏适宜的质量检验标准时,可以参照相关技术标准或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并报主管部门批准。”204省道溧水段隧道工程采用的是明挖工法建造,不能直接采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为此,需要编制适合本项目的质量评定标准,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作为本项目质量检验评定的依据。
(二)工作内容
编制适合204省道溧水段隧道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作为本项目质量检验评定的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质量评定标准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
4、第1条第(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设计咨询、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现场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来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7月23日14: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14: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会议室。
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仅限1人参加,且所派人员符合疫情防控规定。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7月23日14: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