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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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4 |
招标代理: |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宜兴市 |
内 容: | 汇龙大厦装修项目汇龙大厦装修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不见面开标) 标段编号:YXS***********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汇龙大厦装修工程已由***行政审批局以宜行审投备(****)***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粮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
汇龙大厦装修项目汇龙大厦装修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不见面开标)
标段编号:YXS202107002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汇龙大厦装修工程已由宜兴市行政审批局以宜行审投备(2021)4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宜粮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宜兴市;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48733.74平方米;
2.1.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 约5430万元;
2.1.4 咨询合同估算价: 约 190万元;
2.1.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总服务期 365日历天;
2.1.6 工作质量目标:符合相关规定;
2.2 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包括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 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1)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2) 项目总负责人***
(3)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必须在投标人企业注册,开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 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
(6)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7月12日至2021年08月0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及招投标系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 04日 08 时 40 分。
6.2 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7.2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7月12日至 2021 年7 月 19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8. 其他:
8.1 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 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 10 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 10 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 30 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 30 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 30 天内有效,超出 30 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宜粮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2021 年 07 月 12 日
注: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中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于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后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
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