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7.12招标公告 > 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8万吨/年速溶型全水溶硫酸钾项目”控制、计算机电缆招标文件

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8万吨/年速溶型全水溶硫酸钾项目”控制、计算机电缆招标文件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2 标签: 山东省招标 青岛市招标 计算机招标 硫酸招标 电缆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2
地 区:青岛市
内 容:**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万吨/年速溶型全水溶硫酸钾项目”控制、计算机电缆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开标地址:******四流北路**号 开标时间: ****年*月**日下午**点 联 系
关键词: 计算机 硫酸 电缆
 
招标公告正文
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8万吨/年速溶型全水溶硫酸钾项目”控制、计算机电缆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开标地址:***
  开标时间: 2021年7月20日下午13点
  联 系 人: 修宏亮(商务)、周远超(技术)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0二一年七月
 
 
第一部分  投标方须知
A  投标方
1. 合格投标方的范围
1.1投标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方须为国内知名品牌电缆的专业生产商;
1.2投标方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书;
1.3 投标方须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 同类电缆产品的生产销售业绩(包括已生产同类设备的数量、制造年份、用户单位);
1.4投标方提供的电缆必须是先进和成熟的,该类电缆在中国国内石化行业有平稳运行五年以上的成功案例;
1.5 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业绩与服务记录;
1.6所有投标货物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方所投所有规格的电缆必须都具有并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1.7 投标方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00万元。
2、招标内容数量:
厂房照明-电缆-电气设备材料表21001G-01-D-02-01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序号
物料描述
单位
数量
1
控制电缆_NH-RVSP-0.45/0.75-2x2.5
800
2
控制电缆_NH-RVSP-0.45/0.75-2x4
2000
3
控制电缆_ZR-KYJV-0.45/0.75-7x1.5
200
厂房电气设备电缆-电气设备材料表(一)21001G-01-D-02-02
 
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物料描述
单位
数量
1
阻燃铜芯低压变频电缆_ZR-BPVVP-0.6/1kV-3x2.5+3x1.5
800
2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19x1.5
2050
3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14x1.5
5030
4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12x1.5
23179
5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10x1.5
5035
6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8x1.5
130
7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7x1.5
6910
8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5x1.5
1920
9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4x1.5
10870
10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3x1.5
155
11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2x1.5
1125
12
阻燃计算机电缆_ZR-DJYPVPR-3x2x1.5
775
13
阻燃计算机电缆_ZR-DJYPVR-1x3x1.5
2440
14
阻燃计算机电缆_ZR-DJYPVR-1x2x1.5
6790
15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450/750V-5x1.5
10
厂房仪表设备电缆-电缆汇总表R2.0_21001G-01-K-05
 
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物料描述
单位
数量
1
K型补偿导线 _KX-HA-FFRP-2×1.5
5100
2
B型补偿导线 _BX-HA-FFRP-2×1.5
1780
3
计算机电缆 _ ZR-DJYPVR-1×2×1.5
35530
4
计算机电缆 _ ZR-DJYPVR-1×3×1.5
17760
5
计算机电缆 _ZR-DJYPVPR-2×2×1.5
3120
6
通讯电缆_MODBUS-RTU  RS485-1×2×1.5
300
全厂性布置-电缆汇总表R2.0_21001G-01-K-05
 
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物料描述
单位
数量
1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10x1.5
480
2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7x1.5
1040
3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4x1.5
350
4
阻燃计算机电缆_ZR-DJYPVR-1x2x1.5
350
循环水-电缆汇总表R2.0_21001G-01-K-05
 
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物料描述
单位
数量
1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12x1.5
328
2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7x1.5
1300
3
阻燃控制电缆_ZR-KVV-0.45/0.75kV-4x1.5
1300
4
阻燃计算机电缆_ZR-DJYPVR-1x2x1.5
1300
         
注1:报价时平度分公司和钾肥公司的总价需分别合计。
注2:数量预统计为140257米,实际数量以招标方提供的图纸为准。
3. 投标委托
3.1 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4. 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 招标文件
5.1 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技术交流,或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方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7.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
7.3 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方。
B  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书(统一格式),包括:
(1) 投标函
(2) 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技术规格书
(5) 主要备件明细表(包括制造厂名、国别、价格、数量等)
(6)商务偏离表、技术规范偏离
(7) 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表
(8) 投标书附件
(9) 交货期
(10) 其他
9.2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简介
(4)近五年销售业绩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5) 货物设计、制造资质证明(如有设计、制造合作单位,提供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资质证明)
(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 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技术标书与商务标书应分别装订成册。
11. 投标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1.1 投标书附件由投标方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码装订。
11.2 投标书附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性能指标参数表
(2) 货物制造、安装、方案、验收标准;
(3) 运输到货方案;
(4) 详细的交货清单;
(5) 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6) 投标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
(7)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12. 投标报价和投标保证金
12.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2 投标方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2.3 投标方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12.4 如遇本须知第11.2(6)条情况,引起价格变动时,应加以详细说明。除此以外,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2. 5投标保证金
12.5.1投标方应提供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2.5.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开设的基本账户开出)方式,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9:30时前交齐。
帐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行李沧二支行
开户账号:372005550018010103525
12.5.3 未按12.5.1和12.5.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2.5.4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方签订了合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5.5 落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方(即买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5.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方撤回其投标书。
(2)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签约。
1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 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投标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4.2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签署。
14.3 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方还应提供电子版投标书一份。
14.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14.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签章。
14.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14.7 投标方可以根据招标文件提出优化方案。
C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 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标书正副本共一式5份;技术标书与商务标书分别单独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5.2 资格证明文件内装资格证明文件2份。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方名称,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时,由投标方代表携带至开标现场。
16.2 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凭汇款底单在招标方换取收据。
16.3 招标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文件的修改,必须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17.2 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
D  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方招标委员会成员、投标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8.2开标时,投标方代表按签到顺序,依次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
18.3所有投标方均应派代表参加开标,投标方代表应出示代表投标方参加开标的授权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
19、评标
19.1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招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方。
19.2评标方法
19.2.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方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注:公开招标技术打分评委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本项目评分的主要因素详见附件“评分标准”。
评标时,招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方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方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9.2.2 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如出现投标方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投标以及投标方互相诋毁,导致招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时,招标委员会将停止评标,招标方将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19.2.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 投标的澄清
20.1 招标方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答疑和澄清。
20.2 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1. 评标过程保密
在评标期间,投标方企图影响招标方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  授予合同
22. 最终审查
22.1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预中标方,即意向授予综合评价标准最优的投标方。
22.2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方的产品进行产品性能、技术状况、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投标方资格、信誉以及招标方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察。
22.3 最终审查的方式:
(1) 对预中标方进行询问
(2) 对预中标方实地考察
22.4 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方,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和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2.5 如最终审查综合评价标准最优的投标方不符合中标条件,则应考察下一个综合评价标准次优的投标方。
23. 招标方在授权时有变更规格型号和数量的权力。
在向投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方有权变更规格型号、数量和服务内容。
24. 招标方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为维护招标方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的权力。
25. 中标通知
25.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通知也可以电子邮件***
25.2 当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后,招标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其他投标方落标。
25.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定中标合同。
26.2 招标文件、中标方对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6.3 中标方如未按第26.1条的规定办理,招标方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可另选中标方或另行招标。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书
电缆技术规格书
项目位于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号。
本次招标范围为“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8万吨/年速溶型全水溶硫酸钾项目”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仪表电缆、控制级变频电缆、补偿导线、绝缘导线。投标方应满足招标书中的产品要求,采用成熟、可靠、完整的先进装备,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投标方必须详述其产品的技术特征,履约保证及技术服务条款。投标方如不能达到技术要求的标准,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未作说明的,招标方将视为投标方完全能够达到技术要求。
投标方必须详述产品的优势及特点。
投标方必须对设备及材料等提供充分的担保,确保履行合同。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图纸均应采用国际单位制(SI)。
在任何时间,招标方保留对技术要求进行解释的权力。
投标方递交的投标方案中应列出交货范围、技术服务、性能担保,各种相关的图表等详细资料。
投标方应对所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资料、质量以及使用性能、售后服务负责。
本规格书(技术部分)为最低要求,投标方如发现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有误或不清楚时,可向招标方提出,由招标方负责解答。
1. 总则
1.1本规格书适用于“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8万吨/年速溶型全水溶硫酸钾项目”装置的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仪表电缆、控制级变频电缆、补偿导线、绝缘导线及其附件(包括专用工具、电缆盘等),提出了电缆的使用条件、规格、材料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规格书所列示的相关国际、国内工业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必须经国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相关检测部门检测。
1.3本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应该完成所有电缆必需的性能设计计算,并且提供所有与报价相关的性能和尺寸信息。
1.4所有文件、图纸采用中文,相互间的通讯、谈判、合同及签约后的联络和服务等均应使用中文。
1.5投标书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
1.6投标货物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投标货物专利的任何责任。
1.7如果发生标准、规范或规程变化等情况,招标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范或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方应无条件遵守这些要求。
1.8本技术规格书及招标过程中的澄清文件经投标方、招标方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投标书使用语言为中文。投标方应在投标书技术部分的首页,简要说明投标货物的名称、型号、特点。
1.10与招标文件有任何差异,应详细说明。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书中以“差异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所有的异议和偏差必须得到招标方的书面批准。
1.11项目名称: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8万吨/年速溶型全水溶硫酸钾项目
安装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青岛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号
2. 供货范围
2.1 21001G-01-D-02-01 电气设备材料表P2~5- A4二期钾肥厂房
2.2 21001G-02-D-02-01 电气设备材料表P2- A4氯化钾库
2.3 21001G-03-D-02-01 电气设备材料表P2~3- A4硫酸钾库
2.4 电气设备材料表(一)-P2道路围墙
2.5 21001G-00-D-02-01-全厂性布置--电气设备材料表
2.6 21001G-01-D-02-02-二期钾肥厂房--电气设备材料表(二)P2~5-R2.0 A4
2.7 21001G-01-K-05-二期钾肥仪表--电缆汇总表R2.0
2.8 21001G-05-D-02-01-循环水泵房--电气设备材料表
3. 工程特定要求
工程特定要求是指根据招标方提出的特殊要求或当地具体情况要求以及特定的工程设计数据,对本规格书有关条款修改后作为附件的技术文件。当工程特定要求与本规格书发生矛盾时,以工程特定要求为准。
4. 标准和规范
4.1投标货物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将包括在投标期内有效的任何修正和补充。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合作方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4.3执行以下的标准,但不限于此:
GB/T12706.1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
GB/T12706.2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2部分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0kV(Um=36kV)电缆
GB/T2951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3048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GB/T3956电缆的导体
JB/T8137电线电缆交货盘
GB/T6995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GB/T18380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燃烧试验
GB/T19666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IEC60724:2008额定电压不超过0.6/1kV电缆允许短路温度导则
GB/T3956电缆的导体
JB/T8996高压电缆选用导则
IEC60502额定电压1kV~30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T156标准电压
GB/T16927.1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1部分:一般试验要求
IEC60885-2:2000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2部分:局部放电试验
IEC60986:2008额定电压1.8/3.6kV到18/30(36)kV电缆允许短路温度导则 
GB/T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21《石油化工电力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SH/T3551《石油化工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093《自动化电力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以上标准应执行最新版本,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如果本技术规范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应及时通告招标方进行书面澄清。
5.技术要求
5.1概述
5.1.1所有电力电缆都应适合于室外安装,应满足以下环境条件:
年平均气温12.2℃
年平均最高气温15.9℃
年平均最低气温9.1℃
极端最高气温37.5℃
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25.1℃
最冷月平均最低气温-1.3℃
极端最低气温-16.2℃
年平均大气压100.86KPa
最高气压103.75KPa
最低气压96.06KPa
年平均降雨量794.9mm
多年最大降雨量1458.3mm
多年最少降雨量481.4mm
年平均相对湿度73%
冬季平均相对湿度64%
夏季平均相对湿度89%
年平均风速5.3m/s
极端最大风速44.2m/s
设计风压0.55kPa
年平均降雪量3.95cm
年最大降雪量19cm
设计雪荷载0.25kPa
冻土层60cm
年平均雾日数16.9d
5.1.2投标方应随投标时一起提供所有计算外形尺寸数据,并列出与询价的要求的偏差表(如有偏差存在)。
5.1.3敷设电缆: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变频电缆、计算机电缆。
5.1.4敷设位置:厂区管廊、装置区域、地下排水管、电缆沟、电缆桥架、电缆保护管及潮湿或干燥的气体环境中。
5.1.5所有电缆必须满足设计的性能要求。并能承受正常使用时的弯曲和机械应力。在导体允许的运行温度下,电缆应具有30年的使用寿命。
5.1.6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5.1.7电缆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电缆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电缆专利的任何责任。
5.2基本要求
5.2.1电缆的类型:详见供货范围提供的图纸
5.2.2 0.6/1kV电力电缆额定参数:
额定工作电压:Uo/U0.6/1kV
最高工作电压:Uom/Um0.6/1.2kV
额定频率:50HZ
导体与屏蔽或护套之间的额定电压(有效值)0.6kV
任意两根导体之间的最大工作电压1.2kV
导体与屏蔽或护套之间的5min工频耐受电压3.5kV
外护套感应电压:<50V
5.2.3 8.7/10KV规格参数
额定电压U0/U为8.7/10kV
系统允许最高电压为12kV
使用频率为50Hz
5.2.4电缆敷设方式:
室内/室外采用电缆桥架空气中多层多根无间距并行敷设。
室内/室外采用保护钢管敷设。
室内/室外直接敷设。
5.2.5电缆的设计、制造应保证在现场寿命期30年内连续不断地运行,无论系统启动、运行以及紧急停机都能正常工作,同时还应考虑适应各种安装条件,如潮湿、干燥、室内、室外等。所有电缆导线中间不得有连接接头,电缆的导电能力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5.2.6电缆应可靠地承受正常及异常电压,适应各种环境,具有满足运行要求的载流量,并符合每回电路运行条件。
5.3电缆材料要求
用于电缆的所有材料应根据使用条件考虑强度、耐用性和其它化学、物理性能,选用最适用的、新的、优质的、无损伤和无缺陷的材料。
5.3.1导体
导体结构、直流电阻符合最新版国标GB/T3956的规定。电缆导体的材料为无氧铜。导体表面光滑、无油污、无损伤毛刺或断裂、尺寸均匀等符合标准要求。
5.3.2绝缘
绝缘的电特性和物理特性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5.3.3填充料
本项目选用C级阻燃电缆。填充料具有阻燃或耐火和阻水性能,且满足现行的ICEA和国家标准中规定的物理要求。
5.3.4外护套
外护套须采用聚氯乙烯护套。外护套具有抗拉、阻燃或耐火、防磨和耐腐性能,且满足现行的ICEA和国家标准中规定的物理要求。
5.3.5金属护套-铠装
铠装电缆要求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
5.4线芯选择要求
线芯截面:按供货范围提供图纸的要求。
5.5电缆盘
投标方应将电缆绕在电缆盘上,电缆盘应采用铁木结构,电缆盘应能承受在运输、现场搬运中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应能在任何气象条件下在户外至少储存3年期间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并且电缆盘应能承受在安装或处理电缆时所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不会损伤电缆及盘体。每盘电缆的端头应采用密封头密封。
5.6电力电缆无铠装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铠装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2倍。
5.7电缆线芯应以颜色或数字来识别,识别标志应清晰、耐摩擦并具有连续性,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
5.8电缆不圆度
电缆不圆度不应大于15%
5.9电缆标示
5.9.1电缆盘标志
每个电缆盘应在其两侧作以下永久性标志:
电缆盘号
订货单序号/供货单序号和合同项目号
电缆电压、芯数、截面
电缆长度
电缆盘滚动方向
重量
生产厂家名称
5.9.2电缆标志
电缆应在外层表面上印上以下标志以示识别,标记应清晰、耐磨擦并具有连续性:
生产厂家名称
芯数
导体截面
额定电压
并在每米处印上长度标志
5.10包装、运输和存储要求
5.10.1电缆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不受污损。
5.10.2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5.10.3电缆的包装、运输应符合“GB191”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且含装箱单、合格证。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5.10.4在包装箱外应标明需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5.10.5各种包装应能确保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5.10.6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5.10.7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附带电子版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装箱单
产品说明书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安装指示图
5.10.8同批电缆和附件应统一编号运输。
5.11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以下参数及要求:
绝缘材料的型号、平均厚度、最薄处厚度及生产厂家;
导体材料的型号及生产厂家;
外护套材料的型号、标称厚度、最薄处厚度及生产厂家;
电缆屏蔽层材料的型号、厚度及生产厂家;
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短路时导体的最高允许温度;
各种规格电缆的载流能力,各种规格电缆导体的电阻。
绝缘层和外护套的耐受电压。
非可燃之充填材料生产厂家、材质。
5.12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提供所供电缆的主要机械物理性能。
6质量保证
6.1电缆设计、制造等方面应遵照相关的国际和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6.2投标方应在开始投料制造之前,向招标方提供一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文件及准备正式使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的目录清单;并提供一份制作加工进度表(包括检查和试验项目)。
6.3投标方应采取措施确保产品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6.4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安装、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6.5凡与规定不符之处,都必须记录进行处理。
6.6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鉴别偏差和偏差认可的文件
性能试验报告
电气试验报告
所有采用的规定和标准要求的其他文件。
7.工程进度
要求供货期为收到中标通知书20天开始供货,30天供完(具体以商务招标书为准)以内,投标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提出详细的项目执行进度及控制程序,以保证设备的按计划交付。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采 购 合 同
一、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价款、交货要求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及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交货时间、数量特别约定:
备注:1、合同单价为含13%增值税、含运输费等;开具发票的方式为:一票制。
注:详细供货范围见技术协议。
    二、货物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除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还应满足甲方招标文件和供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或本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
2.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优先顺序为:本合同签署前经确认的甲方的技术要求(如有,以图纸和技术协议为准)、供方的投标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乙方应确保货物的供货数量,否则甲方有权对缺少货物不以付款,并要求乙方加倍赔偿。
    三、乙方资质及对货物质量负责的条件、期限:
    1.乙方须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特许经营资质,并于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供执照、资质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加盖乙方公章确认)验证,验证合格后复印件留甲方备查。
    2.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到达甲方使用现场 18 个月或正常运行  12 个月(二者以先到者为准),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服务。
    四、货物包装方式及费用承担:
1.货物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适合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破、防锈,防腐,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五、货物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1.乙方对货物及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质量和数量负责,货物及附件均应附质检合格证等资料(详按技术协议的要求),且须随货物同行。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违约,应按本合同第十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货物及附件质检合格证等资料作为甲方验收货物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六、货物交货地点、方式、运费、风险转移承担:
1.乙方负责交货至甲方确定的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仓库(青岛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号),汽车运输,运输车辆及货物装置等均应符合国家安全运输的要求;运输各项费用(不含货到卸车费用)及风险均由乙方负担。
    2.货物交付甲方前,货物及运输相关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货物交接时,乙方车辆及其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要求,规范其自身安全行为,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交付货物时造成其损坏或损害、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根据项目进度,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延迟货物交货,延迟交货时间不得超过15
日,但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之前至少15天书面通知乙方。
    七、货物检验标准、方法、地点:
    1.货物到甲方现场后交付甲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按本合同上述各条的相关规定验收,办理交接手续。该验收交接仅为初步性的、针对设备表面有无问题或瑕疵的检验,并不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合格。货物质量是否合格应根据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等约定,在经过试运行中确定。
    2.货物验收发现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甲方均有权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货。甲方选择退货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给予退货,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以共同选定的第三方(具备质检资格)检验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预付,最终由过错方承担。
    八、货物的安装与调试:
乙方接到甲方要求后2日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货物现场安装进行免费指导并负责对货物进行调试。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违约金。
    九、付款方式及进度:
1.进度款为合同金额的 30 %即           元,于乙方开始生产,并将生产进度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2.到货款为合同金额的 30 %即           元,货物安全到达甲方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3.货物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书面签收验收合格后,自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金额100%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即         元。
4.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货物质保金,自货物到达甲方使用现场  18 个月或正常运行  12 个月(二者以先到者为准),且乙方无其他相关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付清。
5.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发票户头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6.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则以合同货物原不含税单价为基础,以新税率换算出其新的含税价格作为该批货物新的合同单价。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保证按时交付货物(履约),逾期交货(履约),每天应按合同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合同约定。若乙方交付的货物出现任何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退货(部分或全部)、更换、修理、赔偿损失等,乙方应无条件办理。若甲方同意乙方对所供货物进行更换或维修的,乙方应予进行更换、维修期间,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时间超过10天的,视为乙方违约没有履约能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对货物现场安装进行免费指导和调试,或者安装调试始三次后终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没有履约能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因乙方违约或过错等原因致使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还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债务加倍贷款利息、追偿损失所产生的人工及相关差旅费、律师费、案件诉讼费用、调查取证费、保全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5.乙方车辆及其相关人员不服从甲方的安全及管理要求,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若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以此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须及时提供满足甲方实际需要的现场服务,全面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否
则应按合同第十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货物出现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口头通知后的2小时内答复,实际
需要时乙方技术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任何不符合约定或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免费退货(部分或全部)、更换、修理、赔偿损失等;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积极处理,材料成本费由甲方承担。
    4.在质保期外,货物出现质量瑕疵或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应及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材料成本费由甲方承担。
5.任何时候乙方应确保及时为甲方提供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同类产品单价的所需货物。
6.若乙方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不合格供应商,不得乙方参与甲方后续货物的招标或供货。
十二、确认事项:
1.双方对本合同所列双方住所、通信、电子邮箱地址、联系电话***
2、本合同及相关事宜文书电子扫描件、电子文档的传输(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电子邮箱***
3、本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设定权利负担。   
    十三、争议解决:
    1.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债务加倍贷款利息、追偿损失所产生的人工及相关差旅费、律师费、案件诉讼费用、调查取证费、保全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2.乙方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不合格供应商,不得乙方参与甲方后续货物的询价招标或供货,由此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货款或相关权益中直接扣除。
    3.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共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签章):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手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签章):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手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附:合同格式
 
采 购 合 同
甲方(采购方): 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QJPD-钾Ⅱ-2021-06-
乙方(供货方):                               签约地点:青岛市李沧区
                                               签订时间: 2021年06月  日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签署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价款、交货要求
***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及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交货时间、数量特别约定:
备注:1、合同单价为含13%增值税、含运输费等;开具发票的方式为:一票制。
注:详细供货范围见技术协议。
    二、货物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除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还应满足甲方招标文件和供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或本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
2.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优先顺序为:本合同签署前经确认的甲方的技术要求(如有,以图纸和技术协议为准)、供方的投标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乙方应确保货物的供货数量,否则甲方有权对缺少货物不以付款,并要求乙方加倍赔偿。
    三、乙方资质及对货物质量负责的条件、期限:
    1.乙方须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特许经营资质,并于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供执照、资质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加盖乙方公章确认)验证,验证合格后复印件留甲方备查。
    2.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到达甲方使用现场 18 个月或正常运行  12 个月(二者以先到者为准),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服务。
    四、货物包装方式及费用承担:
1.货物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适合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破、防锈,防腐,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五、货物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1.乙方对货物及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质量和数量负责,货物及附件均应附质检合格证等资料(详按技术协议的要求),且须随货物同行。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违约,应按本合同第十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货物及附件质检合格证等资料作为甲方验收货物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六、货物交货地点、方式、运费、风险转移承担:
1.乙方负责交货至甲方确定的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仓库(青岛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号),汽车运输,运输车辆及货物装置等均应符合国家安全运输的要求;运输各项费用(不含货到卸车费用)及风险均由乙方负担。
    2.货物交付甲方前,货物及运输相关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货物交接时,乙方车辆及其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要求,规范其自身安全行为,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交付货物时造成其损坏或损害、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根据项目进度,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延迟货物交货,延迟交货时间不得超过15
日,但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之前至少15天书面通知乙方。
    七、货物检验标准、方法、地点:
    1.货物到甲方现场后交付甲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按本合同上述各条的相关规定验收,办理交接手续。该验收交接仅为初步性的、针对设备表面有无问题或瑕疵的检验,并不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合格。货物质量是否合格应根据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等约定,在经过试运行中确定。
    2.货物验收发现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甲方均有权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货。甲方选择退货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给予退货,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以共同选定的第三方(具备质检资格)检验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预付,最终由过错方承担。
    八、货物的安装与调试:
乙方接到甲方要求后2日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货物现场安装进行免费指导并负责对货物进行调试。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违约金。
    九、付款方式及进度:
1.进度款为合同金额的 30 %即           元,于乙方开始生产,并将生产进度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2.到货款为合同金额的 30 %即           元,货物安全到达甲方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3.货物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书面签收验收合格后,自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金额100%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即         元。
4.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货物质保金,自货物到达甲方使用现场  18 个月或正常运行  12 个月(二者以先到者为准),且乙方无其他相关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付清。
5.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发票户头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6.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则以合同货物原不含税单价为基础,以新税率换算出其新的含税价格作为该批货物新的合同单价。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保证按时交付货物(履约),逾期交货(履约),每天应按合同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合同约定。若乙方交付的货物出现任何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退货(部分或全部)、更换、修理、赔偿损失等,乙方应无条件办理。若甲方同意乙方对所供货物进行更换或维修的,乙方应予进行更换、维修期间,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时间超过10天的,视为乙方违约没有履约能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对货物现场安装进行免费指导和调试,或者安装调试始三次后终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没有履约能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因乙方违约或过错等原因致使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还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债务加倍贷款利息、追偿损失所产生的人工及相关差旅费、律师费、案件诉讼费用、调查取证费、保全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5.乙方车辆及其相关人员不服从甲方的安全及管理要求,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若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以此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须及时提供满足甲方实际需要的现场服务,全面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否
则应按合同第十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货物出现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口头通知后的2小时内答复,实际
需要时乙方技术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任何不符合约定或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免费退货(部分或全部)、更换、修理、赔偿损失等;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积极处理,材料成本费由甲方承担。
    4.在质保期外,货物出现质量瑕疵或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应及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材料成本费由甲方承担。
5.任何时候乙方应确保及时为甲方提供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同类产品单价的所需货物。
6.若乙方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不合格供应商,不得乙方参与甲方后续货物的招标或供货。
十二、确认事项:
1.双方对本合同所列双方住所、通信、电子邮箱地址、联系电话***
2、本合同及相关事宜文书电子扫描件、电子文档的传输(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电子邮箱***
3、本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设定权利负担。   
    十三、争议解决:
    1.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债务加倍贷款利息、追偿损失所产生的人工及相关差旅费、律师费、案件诉讼费用、调查取证费、保全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2.乙方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不合格供应商,不得乙方参与甲方后续货物的询价招标或供货,由此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货款或相关权益中直接扣除。
    3.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共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签章):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手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签章):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手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投  标  函
                                               :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货物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a、技术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
        b、商务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
        c、资格证明文件各2份;
        d、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
        2、投标货物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内有效。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盖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二: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书
                   公司:
     兹授权我单位                       为法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_______ ___________ 项目投标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法人授权代表情况 :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年龄: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
       传真:***
 
 
        法人代表                               投标单位
       (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技 术 规 范 偏 离 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承诺
备注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四:
商务偏离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文件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五:
投 标 货 物 数 量、价 格 表
招标项目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投标货物
名称
简要
规格
单位
数量
投标货物制造单位
单价
总价
回路数
交货日期
 
 
 
 
 
 
 
 
 
 
 
 
 
 
 
 
 
 
 
 
 
 
 
 
 
 
 
 
 
 
 
 
 
 
 
 
 
 
 
 
 
 
 
 
 
 
 
 
 
 
投标货物的投标合计总价: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六:
评 分 标 准
项 目
分数
评分标准
60
  投标报价
35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平均价为基准价来计算,即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报价为基础。投标供应商大于或等于5家时,基准价计算方法为: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剩余报价取平均价为基准价;投标供应商在5家以内时,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所有供应商报价取平均价为基准价。
基准价的评分为满分35分,价格每高出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1%,扣0.5分;
企业业绩
10分
2018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1个国内石化行业合同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10分。
付款方式偏离
5分
承诺付款方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 提出其他付款方式,每项偏离扣1分,招标人无法接受的不得分。
商务合同偏离
10分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商务合同主要条款的偏离情况酌情打分。
40
技术响应程度
15分
根据所提供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性能参数及货物规格,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主要技术指标、参数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设备配置
及品质
15分
故障率低,有好的保障手段,设备的知名度较高、品质优良、完善,并根据投标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
技术先进性
5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技术在国内外的先进程度酌情打分,落后的技术水平将不会得分。
质量保证体系
2分
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有质量体系认证的得2 分,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没有质量体系认证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
3分
对投标方在技术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分为三个评价等级,优得3分,良得2分,及格得1分,不及格0分,由评委酌情给分。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