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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洲中园地使用权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汕头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2
地 区:汕头市
内 容: 承租洲园土地实施方案 为支持村民发展生产,提高土地创值率,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经村二委会研究决定,党员大会审议并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同意将老洲园承包期满的土地收回重新发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承租地点:老洲园中。 二、承租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招标公告正文

承租洲园土地实施方案

为支持村民发展生产,提高土地创值率,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经村二委会研究决定,党员大会审议并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同意将老洲园承包期满的土地收回重新发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承租地点:老洲园中。

二、承租期限:

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共5年。

三、承租面积:共2份,明细为:(1)17.25亩;(2)6.75亩;共24亩。

四、租金及缴款方式:

1、租金每年亩400元。明细为:(1)34500元;(2)13500元;共48000元。

2、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缴交甲方。

五、竞标方式

1、采用现场公开招投标,按标底报价起拍,拍得价高者为中标者,中标价不得低于底价。

2、该项目交易时间定于2021年7月20日在村办公楼公开招投标。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一经承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将园地转包他人,违者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原租人承担。

2、承租期间如国家需征用该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只退还乙方先缴而未用地租款,土地赔偿款归甲方,青苗补偿款归乙方,其它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但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禁止乙方利用租地转让给他人作经商及其搞其他用途使用,或自己用以非农用地,违者由村追究承包人的责任,并每亩处以罚款5500元或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4、乙方从承租之日起,自负盈亏在地上进行生产经营,一切生产成本费概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作任何补。

5、承租期限内如因天灾人祸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作任何补。

6、承租期满承租地上作物一概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便砍除,违者以盗窃论。

7、承租期内,乙方应负守护长生作物不被破坏及洲园地不被沙船采沙,如私有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

8、在承租期内,有关政府的各项规定费用概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改变用地性质,政府有关部门对其拆除的,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9、违约责任;本方案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如一方违约或非法中止本方案的,应赔偿履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以上协议条款如与国家现行法规有抵触,以国家现行法规为准。承租期间如遇未予见性问题产生或方案有未详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渡头经联社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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