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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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2 |
招标代理: | 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钦州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医院传染病住院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钦*发改社会〔****〕**号、钦*发改社会〔****〕**号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人民医院,建设资 |
关键词: | 住院楼 医院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住院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钦市发改社会〔2021〕36号、钦市发改社会〔2021〕41号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灵山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设计、R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R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GXJB-ZB2021-11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灵山县人民医院院内 建设规模:新建一栋四层住院楼, 建筑面积7958平方米,设置床位数102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主体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 供气工程以及室外供电、给排水、污水处理、室外附属等公共工程。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项目估算总投资4409.98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116.36万元,设计费:64.875万元,预备费:228.7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6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年 07 月至 2021 年 12月,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招标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2.2招标范围: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工程预算,施工及相关采购,直至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 /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R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12 09:30:0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于2021 年 7 月 12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整下载相关文件,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如有),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完整了解招标文件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 有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8 月 12 日09时30分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大街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的30%; 进度款支付方式: 6.1进度款在合同总价范围内,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合同内使用暂估价、暂列费的,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 6.2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累计支付金额达本项目实际合同总价90%,合同内使用暂估价、暂列费的工程结算累计支付金额达项目实际变更价款的 80%,不再支付进度款。按自治区财政相关规定完成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7-6513235 10. 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灵山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钟秀路1号 地址:*** 邮 编:535400 邮 编:530000 联系人:谢德鹏 联系人*** 电 话:0777-6218268 电 话:18378823714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网 址: \ 网 址: \
2021年 7 月 12 日 |